另外还有一个问题。地方天然气供应(yīng )企业与上游气源企业之间采取“先收(shōu )后返”的采购方式——简单来说就是,供暖期结束后,双方(fāng )根据当地煤改气(qì )用户的数量,经核定后返还用气(qì )价差——但在这一过程中(zhōng ),返还量(liàng )由上游公司指定的第三(sān )方机构进行认定,双方往往对煤改气用户数量存在认定偏差,返还款项常常因此而争执扯皮,导致资金周期拉长,返还不及时,再加上价格倒挂,地方天然(rán )气供应企业边供边亏,越来越不乐意做这赔本买卖。